关于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几点思考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全市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班上的报告(范文)
今天我们举办市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培训班,是应急局组建以来规模最大的培训,内容很丰富,也很重要。但是我到任还不到一个月,仍处在学习了解,进入角色的阶段,因此今天所讲的内容是研讨性质的,是个人的思考和理解,可能不周全、不科学,甚至可能有偏颇,仅供大家参考。
从安全生产监管局到应急管理局,不是简单的换了一块牌子,改了一个名字,而是重大的体制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和大家都是新兵,需要学习、调整、适应。如何做好应急管理事业,作为市、市、县三级应急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首先应当从思想理论、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顶层设计等方面有总体的认识和把握。今天我就围绕这个问题讲四点个人的认识和理解。
第一个问题,怎样理解应急管理体制改革?
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我国建国以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也是立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重大改革。这次机构改革突出加强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突出了解决当前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这个总体目标,突出了紧扣新时代面临新任务新要求的履职需要。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
首先,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党中央第一次系统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是由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的治理方略构成的,国家治理能力是国家统筹各个领域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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