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抓“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的若干措施
2020-02-28 08:09:39 148

关于贯彻落实抓“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的若干措施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三牧”。各级党委必须深刻认识做好今年“三农三牧”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xx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三牧”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抓好农牧业稳产保供和农牧民增收,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持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农村牧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一)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落实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压实旗县主体责任和xx乡镇具体责任,做到重视程度不减、投入力度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脱贫质量不降。成立脱贫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组,对脱贫攻坚重点难点工作实行挂牌督战。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坚持精准扶贫,完成剩余xx万贫困人口和新致贫返贫人口脱贫任务,确保国贫旗县全部摘帽,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落实特殊贫困群体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保障、防贫保险等政策,构建多层次、复合式的防贫保障体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政策。做好考核验收工作,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成就,推广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补齐“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的短板。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档案。健全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动态识别,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加强常态化督导,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四)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贫困旗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深化京蒙扶贫协作、定点扶贫、“万企帮万村”,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保持扶贫工作队伍基本稳定。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旗县、非贫困xx村贫困人口脱贫。加强专项扶贫资金形成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发挥扶贫资产收益带动作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五)做好持续减贫工作。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深入研究全面脱贫后解决相对贫困的目标任务、扶贫标准、工作对象、政策措施,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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