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区县)
今年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机构改革和“双示范”建设为契机,围绕“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这一目标,讲政治、带感情、重方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把依法服务退役军人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9年法治建设开展情况
2019年以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为引领,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构建起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格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和重点专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县级层面建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党委也相应建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分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建立完善依法行政机制。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完成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挂牌,做好相关人员的调任和转隶。按照“三定”方案设置2个内设机构和3个下属事业单位,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公示公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明确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完成x名行政编制人员的执法证件申领和更换工作。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室,聘请法律顾问做好专业指导。借助各镇(街道)司法所资源,为全县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强化法治宣传工作,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四个亲自”,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成员重点学习《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xx县长《在xx届政府第x次全体会议暨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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